關于明確計發工傷保險待遇涉及有關 “平均工資”執行標準的通知 甬人社發〔2021〕41號 各區縣(市)人力社保局、財政局,有關開發區(園區)人力社保部門、財政部門,市級各有關單位: 根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浙江省財政廳 浙江省統計局 浙江省醫療保障局 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關于公布社會保險有關基數的通知》(浙人社發〔2021〕54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將計發工傷保險待遇涉及有關“平均工資”執行標準明確如下: 工傷賠償是怎樣的???戳此:智能AI工傷計算器自助秒算賠償! 工傷賠償標準網(www.islabarros.com)專業工傷、專注工傷 工傷就上工傷賠償標準網你的賠償超乎你想象! 深圳及其周邊地區免費咨詢微信:gspc12333。 到店免費計算工傷賠償送禮品!地址:深圳市龍崗區龍城街道龍崗大道2002號千百年商業大廈17樓(愛聯地鐵站A出口即到) 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統一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從2021年起,計發工傷保險待遇涉及“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統籌地區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寧波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寧波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等有關“平均工資”的,統一按照浙江省公布的當年社會保險有關基數標準執行。 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寧波市財政局 2021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