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工傷賠償標準概述安徽省工傷賠償標準,又稱安徽省工傷保險待遇標準,是指安徽省內的工傷職工、工亡職工親屬依法應當享受的賠償項目和標準。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安徽省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工傷賠償標準網(www.islabarros.com)根據統計部門發布的2022年的相關數據,經整理,以賠償一覽表 + 賠償標準計算示范 + 免費計算賠償 + 賠償申請指南 + 賠償案例一條龍式的的形式,展示給工友,通俗易懂一看便知,分享給大家方便廣大工傷工友查看。 工傷賠償是怎樣的???戳此:智能AI工傷計算器自助秒算賠償! 工傷賠償標準網(www.islabarros.com)專業工傷、專注工傷 工傷就上工傷賠償標準網你的賠償超乎你想象! 深圳及其周邊地區免費咨詢微信:gspc12333。 到店免費計算工傷賠償送禮品!地址:深圳市龍崗區龍城街道龍崗大道2002號千百年商業大廈17樓(愛聯地鐵站A出口即到)】 如您想節約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嫌看這還比較麻煩!沒關系平臺還有更方便更實用的方法,超級方便實用!在這個時間就是金錢,效率就是生命的年代,想更快更有效率的知道賠償怎么賠如何賠,您可跳過這個,平臺一桿到底,智能AI工傷計算器直接可自助幫您秒算賠償,一目了然的呈現你的專屬賠償使其秒懂,F在開始立即計算賠償吧(激動的心顫抖的手)猛戳:立即計算(即可自助算)。 大家把下面的賠償項目相加減去已經給了的或沒有產生的即得到你的賠償標準。等大家看完這個表以及賠償標準計算示范,有所了解后(大家務必看清楚)?辞宄筚r償標準計算示范下面有工傷賠償標準網全網獨家推出唯一一款自助精準工傷計算器為您計算出精確的賠償結果,無需求人和找律師算賠償標準。真正幫工友省時、省事、省力的搞懂工傷賠償標準。希望大家搞懂的工友通過微信、QQ、微博等轉發給有需要的工友。送人玫瑰手有余香。 閑話少述開始吧。 安徽省工傷賠償標準一、安徽省工傷賠償一覽表:
二、賠償標準計算示范(十級)比如:你月工資5000元,工傷鑒定為10級傷殘,住院天數20天,醫療期為2個月,醫療費為6000元的話。計算公式為-- 醫療費(6000元)+ 伙食補助費(20天 × ****元/每天)+ 工傷醫療期工資(2個月 × ****元/每月)+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元 × 7個月)+ 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元×4個月)+ 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元×5個月)= ******元(賠償金額)!咀ⅲ菏痉稊祿䴙檫^時數據僅為示范,最新數據可平臺智能AI工傷計算器查看】 咨詢微信:gspc12333 委托代理熱線:18818685070 九級、八級、七級、六級、五級、四級、三級、二級、一級以及工亡的賠償標準大家以此類推依葫蘆畫瓢進行推算。 是不是還有些沒懂,嫌麻煩!沒關系平臺一桿到底,智能AI工傷計算器直接可自助幫您秒算賠償,一目了然的呈現你的專屬賠償使其秒懂,F在開始立即計算賠償吧猛戳:立即計算(即可直接為您直接計算賠償)。 三、賠償申請指南工傷保險部分安徽省各區縣社保分局 聯系電話:12333 安徽省人社局網址:http://www.ah.hrss.gov.cn/ 申請材料: 1、工傷職工身份證復印件(第二代身份證正反面A4紙復。; 2、《工傷認定決定書》; 3、《工傷保險待遇申報表》; 4、《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書》; 5、《傷殘待遇收款申請》。 6、社保經辦機構根據實際情況提出的補充材料。 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公司部分 支付工傷保險未承擔的部分(如:支付差額,解除勞動關系支付一次性就業補助金等)。 【注意: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四、安徽省工傷賠償案例安徽省合肥市瑤海區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決 書 (2016)皖0102民初968號 原告(另案被告):合肥工程建設承包有限責任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瑤海區。 法定代表人:王某某,總經理。 委托代理人:薛某某,公司員工。 委托代理人:解某某,安徽廬家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另案原告):楊某某,男,1966年8月6日出生,漢族,住安徽省定遠縣。 委托代理人:傅某,工傷賠償標準網(www.islabarros.com)安徽某某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代理人:王某某,合肥工業大學醫院醫師。 原告(另案被告)合肥工程建設承包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合肥工程公司”)訴被告(另案原告)楊某某工傷保險待遇糾紛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審判員施建軍適用簡易程序,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另案被告)合肥工程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解某某、被告(另案原告)楊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傅某均到庭參加了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合肥工程公司訴稱:2013年12月29日,被告楊某某在工地上摔倒受傷,經醫院檢查為腰2椎體骨折,根據安徽省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規定,其停工留薪期應為6個月。因被告受傷以后,其從沒有提出任何延期上班的申請,且被告在傷情穩定以后也一直沒有到公司上班,甚至一次都沒有去過公司,原告認為,被告行為應視為自動離職,且離職時間以停工留薪期屆滿的時間為準,即2014年6月28日,另根據《肥西縣建筑業職工工傷(亡)保險待遇審批表》上顯示,原告和被告解除合同的上年度社平工資為4226.8元,因被告傷情鑒定為八級傷殘,所以被告的一次性就業補助金為63402元,綜上,原告為維護其合法權益,故訴至法院,請求:1、依法判決原、被告的勞動關系應于2014年6月28日解除;2、依法判決原告支付被告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63402元。 被告楊某某辯稱并另案訴稱:1、請求解除原、被告之間的勞動關系;2、請求合肥工程公司支付我方醫療費34738元、伙食補助費1260元、交通費800元、停工留薪期工資64800元、停工留薪期護理費40157元、一次性傷殘補助金59400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40055元、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63401元,合計291278元;3、合肥工程建設承包有限責任公司請求判令雙方勞動關系于2014.6.28解除沒有事實及法律依據,楊某某在受傷后并沒有向合肥工程建設承包有限責任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同時合肥工程建設承包有限責任公司也沒有在該日期與楊某某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同時本案原、被告之間并不具有勞動合同關系,在2014.6.28解除沒有事實及法律依據,我方認為仲裁委裁決原告向被告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符合事實和法律依據,原告請求判決金額63402元沒有依據。 經審理查明,2013年12月29日,楊某某在合肥工程公司承建的原樹提香三期1#車庫A區工地工作時,不慎摔倒,導致受傷,致楊某某腰2椎體爆裂性骨折伴椎管狹窄。2014年5月19日,肥西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楊某某所受傷害為工傷。后楊某某就所受傷害申請勞動能力鑒定,2015年6月14日合肥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認定楊某某勞動功能障礙鑒定為八級。楊某某已從肥西縣社會保險經辦部門領取了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計67615.2元。之后原告向合肥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合肥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于2016年元月18日作出合勞仲裁字【2015】1150號仲裁裁決書,原告和被告均不服該裁決,故雙方均訴至法院。 另查明,楊某某稱其在治療期間,帶班人員許在艮為其墊付了醫藥費,但社會保險經辦部門在報銷醫藥費后被許在艮從工資中扣留,證人許在艮在庭審中對楊某某的該項陳述予以確認。 以上事實由原告提交的合勞仲裁字(2015)1150號仲裁裁決書、《肥西縣建筑業職工工傷(亡)保險待遇審批表》、被告提供的工商登記信息復印件、工傷認定決定書復印件、勞動能力鑒定結論通知書復印件、病歷復印件、出院小結復印件、醫藥費票據復印件及費用清單復印件、仲裁裁決書復印件以及證人證言、雙方當事人的當庭陳述等附案佐證。 本院認為,勞動者所受傷害被依法認定為工傷后,享有從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用人單位領取工傷待遇的權利。楊某某依法已經從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獲得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計67615.2元,故本院對楊某某主張的該兩項費用不再處理。楊某某主張醫藥費系其自行支付,并申請證人許在艮出庭作證,許在艮向本院出具證明并陳述其是工地帶班,醫藥費是其支付的,然后從楊某某的工資中扣除36000元,合肥工程公司對證人證言不予認可,并陳述工地帶班系許在付,其從公司支付醫藥費后代楊某某支付醫藥費,本院認為,楊某某申請的證人出庭作證不足以證明醫藥費系楊某某支付,但可以證明其扣留了楊某某的工資,另外,證人陳述先墊付醫藥費后從工資中予以扣除,兩者的數額應是一致的,但證人陳述扣除的工資與原告實際主張的醫藥費的數額并不一致,故對于楊某某要求支付醫藥費34738元的請求不予支持,楊某某可另案請求支付所扣留的工資。關于勞動關系的解除,合肥工程公司不能提供證據證明楊某某勞動關系解除之日,故仲裁委認定提起仲裁之日為解除合同之日本院依法予以確認。關于伙食補助費,經肥西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為800元,已經由合肥工程公司領取,應支付給楊某某。楊某某主張的交通費,因其未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故其主張的交通費無法律依據,本院不予支持。關于停工留薪期工資,根據其受傷情況,其停工留薪期應為6個月,其月平均工資應按照肥西縣建筑業職工工傷保險待遇審批表確定的3072.8元每月計算,故停工留薪期工資應為18436.8元。關于住院護理費,楊某某實際住院一個半月,計算標準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80%,故護理費支持5500.8元(4584×80%×1.5月)。關于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楊某某構成八級傷殘,應按照2014年度合肥市職工月平均工資4226.8元計算15個月,應為63402元。 據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七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一、合肥工程建設承包有限責任公司與楊某某勞動關系解除; 二、合肥工程建設承包有限責任公司于本判決書生效后十日內向楊某某支付伙食補助費800元、停工留薪期工資18436.8元、護理費5500.8元、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63402元,合計88139.6元; 三、駁回合肥工程建設承包有限責任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 四、駁回楊某某的其他訴訟請求; 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的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案件受理費5元,免于收取。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 代理審判員 施某某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六日 書 記 員 俞某某 附本案適用法律條文: 第三十八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第三十九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延伸閱讀:各省詳細的一至十級工傷傷殘賠償標準含工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