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寧市工傷賠償標準概述西寧市工傷賠償標準,又稱西寧市工傷保險待遇標準,是指西寧市內的工傷職工、工亡職工親屬依法應當享受的賠償項目和標準。按照《工傷保險條例》《青海省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工傷賠償標準網(www.islabarros.com)根據統計部門發布的2022年的相關數據,經整理,以賠償一覽表 + 賠償標準計算示范 + 免費計算賠償 + 賠償申請指南一條龍式的的形式,展示給工友,通俗易懂一看便知,分享給大家方便廣大工傷工友查看。 工傷賠償是怎樣的???戳此:智能AI工傷計算器自助秒算賠償! 工傷賠償標準網(www.islabarros.com)專業工傷、專注工傷 工傷就上工傷賠償標準網你的賠償超乎你想象! 深圳及其周邊地區免費咨詢微信:gspc12333。 到店免費計算工傷賠償送禮品!地址:深圳市龍崗區龍城街道龍崗大道2002號千百年商業大廈17樓(愛聯地鐵站A出口即到)】 如您想節約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嫌看這還比較麻煩!沒關系平臺還有更方便更實用的方法,超級方便實用!在這個時間就是金錢,效率就是生命的年代,想更快更有效率的知道賠償怎么賠如何賠,您可跳過這個,平臺一桿到底,智能AI工傷計算器直接可自助幫您秒算賠償,一目了然的呈現你的專屬賠償使其秒懂,F在開始立即計算賠償吧(激動的心顫抖的手)猛戳:立即計算(即可自助算)。 大家把下面的賠償項目相加減去已經給了的或沒有產生的即得到你的賠償標準。等大家看完這個表以及賠償標準計算示范,有所了解后(大家務必看清楚)?辞宄筚r償標準計算示范下面有工傷賠償標準網全網獨家推出唯一一款自助精準工傷計算器為您計算出精確的賠償結果,無需求人和找律師算賠償標準。真正幫工友省時、省事、省力的搞懂工傷賠償標準。希望大家搞懂的工友通過微信、QQ、微博等轉發給有需要的工友。送人玫瑰手有余香。 閑話少述開始吧。 西寧市工傷賠償標準一、西寧市工傷賠償一覽表:
二、賠償標準計算示范(十級)比如:你月工資5000元,工傷鑒定為10級傷殘,住院天數20天,醫療期為2個月,醫療費為6000元的話。計算公式為-- 醫療費(6000元)+ 伙食補助費(20天 × ****元/每天)+ 工傷醫療期工資(2個月 × ****元/每月)+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元 × 7個月)+ 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元×7.5個月)+ 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元×7.5個月)= ******元(賠償金額)!咀ⅲ菏痉稊祿䴙檫^時數據僅為示范,最新數據可平臺智能AI工傷計算器查看】 咨詢微信:gspc12333 委托代理熱線:18818685070 九級、八級、七級、六級、五級、四級、三級、二級、一級以及工亡的賠償標準大家以此類推依葫蘆畫瓢進行推算。 是不是還有些沒懂,嫌麻煩!沒關系平臺一桿到底,智能AI工傷計算器直接可自助幫您秒算賠償,一目了然的呈現你的專屬賠償使其秒懂,F在開始立即計算賠償吧猛戳:立即計算(即可直接為您直接計算賠償)。 三、賠償申請指南工傷保險部分西寧市各區縣社保分局 聯系電話:12333 西寧市人社局網址:http://www.xnrsj.gov.cn/ 申請材料: 1、工傷職工身份證復印件(第二代身份證正反面A4紙復。; 2、《工傷認定決定書》; 3、《西寧市工傷保險待遇申報表》; 4、《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書》; 5、《傷殘待遇收款申請》。 6、社保經辦機構根據實際情況提出的補充材料。 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公司部分 支付工傷保險未承擔的部分(如:支付差額,解除勞動關系支付一次性就業補助金等)。 【注意: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四、西寧市工傷賠償案例青海省西寧市城北區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決 書 (2014)北民一初字第197號 原告某某建設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東陽市。 法定代表人蔣某某,該公司董事長。 委托代理人毛某某,青海某某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王某某甲,男,漢族,1964年出生。 被告委托代理人高某,工傷賠償標準網(www.islabarros.com)青海某某律師事務所律師。 原告某某建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某某公司)訴被告王某某甲工傷保險待遇糾紛一案,本院于2014年3月24日立案受理。依法由審判員劉娓娓適用簡易程序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某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毛某某,被告王某某甲的委托代理人高某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某某公司訴稱,被告系原告雇傭人員,與原告之間存在雇傭關系而非勞動關系,該事實已被西寧市城北區人民法院在審理王某某甲與黃某某故意傷害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確認。被告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時,因原告公司名稱已經發生變更,故沒有參加仲裁庭審。西寧市城北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北勞人仲案字(2014)號《仲裁裁決書》認定原被告之間存在勞動關系,并裁決原告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費、一次性傷殘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停工留薪工資、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各種費用共92647.8元。原告認為,雙方之間系雇傭關系而非勞動關系,被告不應被認定為工傷,原告也不應承擔《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用人單位責任,《仲裁裁決書》不符合客觀事實,于法無據。特提起訴訟,請求判令:一、確認原告與被告之間不存在勞動關系。二、原告無需向被告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傷殘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停工留薪工資、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住院期間護理費等各項費用。三、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被告王某某甲的委托代理人辯稱,原被告形成事實勞動關系,王某某甲經西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為因公負傷,經西寧市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致殘等級為九級。王某某甲向西寧市城北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工傷保險待遇仲裁,該委依法作出裁決:解除原被告之間的事實勞動關系,某某公司支付王某某甲一次性傷殘補助費、一次性傷殘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停工留薪工資、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共計92647.8元。城北區仲裁委的裁決正確,請求本院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原告為支持其訴求,提交如下證據:一、東陽市公司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登記變更情況》,擬證明浙江某某工程建筑有限公司2013年7月31日名稱變更為某某建設公司。二、西寧市城北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北勞人仲字(2014)第1號《仲裁裁決書》,擬證明本案經過勞動仲裁前置程序,某某公司不認可裁決結果確認的原被告系勞動關系,也無需向被告支付各項費用。三、本院(2013)北刑初字第82號被告人黃某某故意傷害一案的法庭審理筆錄、王某某甲的刑事附帶民事訴狀和該案的《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擬證明在黃某某傷害王某某甲的刑事案件中,王某某甲在開庭時自認與某某公司是雇傭關系,而非勞動關系,王某某甲在該案中已經主張了各項經濟損失,部分得到支持,該案判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 被告提交如下證據:一、王某某乙出具的《證明》復印件一份,擬證明王某某甲在某某公司上班的事實。二、王某某甲的《上崗證》,某某公司工地人員職務和電話號碼記錄單,擬證明王某某甲與某某公司存在事實勞動關系。三、西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寧人社認字(2013)29號《認定工傷決定書》,擬證明王某某甲被認定為因公負傷。四、西寧市勞動鑒定委員會做出的《西寧市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表》,擬證明王某某甲的致殘等級為九級。 經當庭質證,被告王某某甲對原告某某公司提交證據的真實性均無異議,如某某公司不認可雙方的事實勞動關系,應當提起行政訴訟,城北區仲裁委依據工傷認定和致殘等級做出仲裁裁決并無不當。黃某某故意傷害一案中,王某某甲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是侵權之訴,本案是勞動爭議,兩案無關聯,且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王某某甲的訴訟請求大部分未得到支持。原告認為被告提交的王某某乙《證明》、王某某甲的《上崗證》和某某公司工地人員職務和電話號碼記錄單均不能證明原被告存在勞動關系,對《認定工傷決定書》和《西寧市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表》的真實性均無異議,但某某公司未收到《認定工傷決定書》,且王某某甲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時間是2013年4月11日,提起工傷認定申請的時間是2013年4月24日,在刑事案件中王某某甲自認雙方是雇傭關系,之后又以雙方是勞動關系申請工傷認定的行為不能對抗之前雇傭關系的自認。 本院依職權向西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調取《認定工傷決定書》和《西寧市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表》的送達回證,顯示兩份證據均以特快專遞的方式向某某公司進行了送達,《認定工傷決定書》于2013年5月24日投遞并簽收,簽收人為陳某某,《西寧市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表》于2013年10月14日投遞并簽收,由高某簽收。 經當庭質證,雙方對以上證據均無異議。 經審理查明,2011年6月起被告王某某甲在原告某某公司西寧工地上班,雙方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2012年8月19日王某某甲在某某公司西寧第一分公司柴達木路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工地,因設備堆放事宜與黃某某產生爭執,黃某某持安全頭盔將王某某甲下頜部打傷。2013年4月24日王某某甲向西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該局于同年5月21日作出寧人社認字(2013)29號《認定工傷決定書》,認定王某某甲為因公負傷。2013年7月31日本院對黃某某犯故意傷害一案作出(2013)北刑初字第82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判處黃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賠償王某某甲醫療費18700元、住院伙食補助費320元、法醫鑒定費840元、誤工費1888.64元。2013年10月10日西寧市勞動鑒定委員會做出的《西寧市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表》,王某某甲致殘等級為九級,無護理依賴。2014年2月17日王某某甲向西寧市城北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工傷保險待遇仲裁,要求解除雙方之間的勞動關系,某某公司支付其后續醫療費12000元,一次性傷殘補助金35154元、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工傷醫療補助金70308元、誤工費46872元、住院期間護理費1000元、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450元、經濟補償金3906元、工資42966元、工傷鑒定費1680元,共計214336元。該委于同年3月10日作出北勞人仲字(2014)第1號《仲裁裁決書》,裁決:解除雙方事實勞動關系;某某公司支付王某某甲一次性傷殘補助金21070.8元、一次性傷殘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42141.6元、停工留薪工資28094.4元、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225元、住院期間護理費1116元,共計92647.8元。某某公司不服仲裁裁決,于2014年3月21日向本院遞交民事訴狀。 另查明,某某公司原名浙江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13年7月13日名稱變更為某某建設有限公司。 本院認為,某某公司與王某某甲之間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王某某甲因公負傷的事實已由西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某某公司對此決定不服,應當在60日內申請行政復議或在三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調取的證據顯示某某公司已于2013年5月24日收到《認定工傷決定書》,某某公司未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認定工傷決定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某某公司辯稱未收到《認定工傷決定書》的意見與事實不符,本院不予采信。某某公司關于王某某甲在黃某某故意傷害刑事附帶民事案件中開庭時自認與某某公司是雇傭關系的主張,本院認為刑事案件的開庭時間為2013年5月17日,王某某甲申請工傷認定的時間是2013年4月24日,表明王某某甲在刑事案件開庭前即認為與某某公司系勞動關系,并非自認雙方是雇傭關系,從刑事案件的《法庭審理筆錄》和《認定工傷決定書》的證據效力對比來看,勞動行政部門作出的《認定工傷決定書》效力高于《法庭審理筆錄》中王某某甲對雙方關系的陳述,故對某某公司的此項主張不予支持。綜上,某某公司與王某某甲之間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據確實充分,本院予以確認。王某某甲的致殘等級為九級,符合可解除勞動關系的情形,王某某甲在申請工傷保險待遇仲裁時要求解除勞動關系,本院予以支持。王某某甲因公負傷,應當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因某某公司未為王某某甲參加工傷保險,某某公司應當承擔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并按標準支付費用。王某某甲受傷后一直未上班,其停薪留職期間可按規定上限12個月計算。王某某甲應當享受9個月本人工資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9個月本人工資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9個月本人工資的傷殘就業補助金。雙方均不能提交王某某甲的工資收入情況,可按照青海省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即2341.2元計算王某某甲的月工資。王某某甲在申請仲裁時要求的后續治療費、工傷鑒定費和住院護理費未提交證據佐證,誤工費無法可依,不予支持。住院伙食補助費已在黃某某犯故意傷害刑事附帶民事案件足額支持,按照補充原則,在本案中不再支持。雙方解除勞動關系,王某某甲應獲得某某公司的經濟補償,但城北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時未支持經濟補償金,王某某甲在《仲裁裁決書》送達后15日內未向法院起訴,表明其認可仲裁裁決結果,現某某公司不服裁決提起訴訟,按照不超出當事人訴訟請求的原則,對王某某甲要求的經濟補償金亦按城北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裁決意見不予支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第一款、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第一款、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十七條、第六十二條第二款、青海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四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第一款、第三款、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一款、第一百三十四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一、解除原告某某建設有限公司與被告王某某甲的勞動關系。 二、原告某某建設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支付被告王某某甲一次性傷殘補助金21070.8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21070.8元、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21070.8元、停工留薪工資28094.4元,共計91306.8元。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本案訴訟費10元,減半收取5元,由被告某某建設有限公司承擔。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西寧市中級人民法院。 審判員 劉某某 二〇一四年六月三日 書記員 穆某某 附相關法律條文: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發生的下列糾紛,屬于《勞動法》第二條規定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的裁決,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一)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 (二)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沒有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已形成勞動關系后發生的糾紛; (三)勞動者退休后,與尚未參加社會保險統籌的原用人單位因追索養老金、醫療費、工傷保險待遇和其他社會保險費而發生的糾紛。 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第三十三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六十二條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并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滯納金后,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支付新發生的費用。 青海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 第三十四條五至十級工傷職工勞動合同期滿或本人提出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其標準為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本人繳費工資的15個月至7.5個月,其中五級15個月,六級13.5個月,七級12個月,八級10.5個月,九級9個月,十級7.5個月。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其標準為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本人繳費工資的15個月至7.5個月,其中五級15個月,六級13.5個月,七級12個月,八級10.5個月,九級9個月,十級7.5個月。 參加養老保險統籌的工傷職工在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時,距規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按金額的80%支付,不足四年的按60%支付,不足三年的按40%支付,不足二年的按20%支付,不足一年的按10%支付。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或者辦理退休手續按月領取養老金的,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第四十五條職工工作不滿一年發生工傷的,在計算工傷保險待遇時,有月工資的,可按照實際工作月份的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算;無月工資或繳費工資的,可按照本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算。本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不能確定的,可按照用人單位所在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四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第一百一十八條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除交納案件受理費外,并按照規定交納其他訴訟費用。 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按照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 收取訴訟費用的辦法另行制定。 第一百三十四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應當公開進行。 青海各地工傷賠償一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