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工傷賠償標準概述昆明市工傷賠償標準,又稱昆明市工傷保險待遇標準,是指昆明市內的工傷職工、工亡職工親屬依法應當享受的賠償項目和標準。按照《工傷保險條例》《云南省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工傷賠償標準網(www.islabarros.com)根據統計部門發布的2022年的相關數據,經整理,以賠償一覽表 + 賠償標準計算示范 + 免費計算賠償 + 賠償申請指南 + 賠償案例一條龍式的的形式,展示給工友,通俗易懂一看便知,分享給大家方便廣大工傷工友查看。 工傷賠償是怎樣的???戳此:智能AI工傷計算器自助秒算賠償! 工傷賠償標準網(www.islabarros.com)專業工傷、專注工傷 工傷就上工傷賠償標準網你的賠償超乎你想象! 深圳及其周邊地區免費咨詢微信:gspc12333。 到店免費計算工傷賠償送禮品!地址:深圳市龍崗區龍城街道龍崗大道2002號千百年商業大廈17樓(愛聯地鐵站A出口即到)】 如您想節約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嫌看這還比較麻煩!沒關系平臺還有更方便更實用的方法,超級方便實用!在這個時間就是金錢,效率就是生命的年代,想更快更有效率的知道賠償怎么賠如何賠,您可跳過這個,平臺一桿到底,智能AI工傷計算器直接可自助幫您秒算賠償,一目了然的呈現你的專屬賠償使其秒懂,F在開始立即計算賠償吧(激動的心顫抖的手)猛戳:立即計算(即可自助算)。 大家把下面的賠償項目相加減去已經給了的或沒有產生的即得到你的賠償標準。等大家看完這個表以及賠償標準計算示范,有所了解后(大家務必看清楚)?辞宄筚r償標準計算示范下面有工傷賠償標準網全網獨家推出唯一一款自助精準工傷計算器為您計算出精確的賠償結果,無需求人和找律師算賠償標準。真正幫工友省時、省事、省力的搞懂工傷賠償標準。希望大家搞懂的工友通過微信、QQ、微博等轉發給有需要的工友。送人玫瑰手有余香。 閑話少述開始吧。 昆明市工傷賠償標準一、昆明市工傷賠償一覽表:
二、賠償標準計算示范(十級)比如:你月工資5000元,工傷鑒定為10級傷殘,住院天數20天,醫療期為2個月,醫療費為6000元的話。計算公式為-- 醫療費(6000元)+ 伙食補助費(20天 × ****元/每天)+ 工傷醫療期工資(2個月 × ****元/每月)+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元 × 7個月)+ 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元×2個月)+ 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元×7個月)= ******元(賠償金額)!咀ⅲ菏痉稊祿䴙檫^時數據僅為示范,最新數據可平臺智能AI工傷計算器查看】 咨詢微信:gspc12333 委托代理熱線:18818685070 九級、八級、七級、六級、五級、四級、三級、二級、一級以及工亡的賠償標準大家以此類推依葫蘆畫瓢進行推算。 是不是還有些沒懂,嫌麻煩!沒關系平臺一桿到底,智能AI工傷計算器直接可自助幫您秒算賠償,一目了然的呈現你的專屬賠償使其秒懂,F在開始立即計算賠償吧猛戳:立即計算(即可直接為您直接計算賠償)。 三、賠償申請指南工傷保險部分昆明市各區縣社保分局 聯系電話:12333 昆明市人社局網址:http://rsj.km.gov.cn/ 申請材料: 1、工傷職工身份證復印件(第二代身份證正反面A4紙復。; 2、《工傷認定決定書》; 3、《昆明市工傷保險待遇申報表》; 4、《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書》; 5、《傷殘待遇收款申請》。 6、社保經辦機構根據實際情況提出的補充材料。 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公司部分 支付工傷保險未承擔的部分(如:支付差額,解除勞動關系支付一次性就業補助金等)。 【注意: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四、昆明市工傷賠償案例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區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決 書 (2017)云0112民初383號 原告:寧某某,男,漢族,1965年4月30日生,云南省會澤縣人,小學文化,云南銅業勝威化工有限公司職工,現住云南省昆明市呈貢經開區。 委托代理人:帥某某,工傷賠償標準網(www.islabarros.com)昆明市某某律師事務所律師,一般授權代理。 被告:云南銅業勝威化工有限公司。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區?阪偺覙潴浯。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530000772681010H。 法定代表人:王某某,職務:董事長。 委托代理人:虞某某、萬某某,北京某某(昆明)律師事務所律師,特別授權代理。 原告寧某某訴被告云南銅業勝威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勝威化工公司)工傷保險待遇糾紛一案,本院于2017年1月4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寧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帥某某,被告勝威化工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虞某某、萬某某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寧某某向本院提交提出訴訟請求:1、被告支付原告面頜損傷一次性工傷補助金26338.77元;2、被告支付原告職業病一次性工傷補助金51570.4元;3、被告支付原告面頜損傷、職業病停工留薪期2014年10月17日至2016年9月的工資差額43911.55元;4、被告支付原告住院期間生活補助費1280元;5、被告支付原告二次手術護理費1050元;6、被告支付原告就醫交通費568元;7、被告支付原告職業病檢查費521.72元;8、被告支付原告職業病住院自己支付部分3036.45元;9、被告支付原告支付的鑒定費600元。事實和理由:原告于2004年2月到云南銅業勝威化工有限公司磷酸車間從事司爐操作工工作,月工資3000元不等。2014年10月16日下午,原告在工作中,發生工傷事故,導致原告面頜損傷,住院治療20天,后經昆明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為傷殘九級傷殘。住院期間,發現原告有矽肺病,2016年8月,原告經昆明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為傷殘六級,F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訴至人民法院。 被告勝威化工公司辯稱:首先,對于原告主張的面頜損傷及職業病一次性工傷補助金,應按照《昆明市企業職工工傷保險待遇支付審核表》核定的費用支付。關于面頜損傷一次性工傷補助金,被告認為面頜傷認定為工傷,且工傷傷殘等級為九級,被告向昆明市西山區社保局申請工傷保險待遇支付,經西山區社保局審核,應向原告支付的面頜損傷一次性工傷補助金為19411.2元;關于職業病一次性工傷補助金,被告認為原告職業病確定為六級傷殘,后經西山區社保局審核,應向原告支付的職業性一次性工傷補助金為37756.8元。其次,被告在2014年10月至2016年12月期間,已按月向原告支付工資共計28082.09元,原告主張的2014年10月17日至2016年9月的工資差額沒有依據。第三,根據2015年10月28日《關于因工傷殘等級鑒定結論的通知》及2016年8月2日《關于因工傷殘等級鑒定結論的通知》,均明確“護理依賴程度為能自理”,故原告主張的二次手術護理費沒有法律依據。第四,因原告分別于昆明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及云南省第三人民醫院接受治療,不屬于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情形;且被告主張的職業病住院費,不屬于治療塵肺支出的醫療費用。故原告主張的就醫交通費、職業病住院原告支付費用以及住院期間生活補助費沒有法律依據。第五,被告同意按工傷保險審核標準向原告支付鑒定費。 對雙方確認無異議的證據,本院予以確認并在卷佐證。 被告對原告提交的下列證據有異議: 交通費用發票復印件兩組,欲證明原告四次住院治療產生的交通費。 經質證,被告對該組證據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認可,關聯性不予認可。 原告對被告提交的證據予以認可。 本院認為:對于原告提交的證據,因不能證明其與本案的關聯性,故本院在本案中不予確認。 根據雙方當事人的陳述及庭審各方當事人的舉證、質證意見,本院依法確認以下法律事實: 原告于2004年2月到被告處工作,被告依法為原告繳納了養老、工傷、生育保險。2014年10月16日,原告在被告磷酸車間浮選工段的破碎機處下礦石發生損傷,造成了面頜損傷事故。事故發生后,原告于2014年10月17日至2014年11月5日及2015年5月18日至2015年5月25日到昆明市第一附屬醫院住院治療,2014年11月5日出院醫囑載明:“今日出院,密切觀察病情變化,兩周后復診拆除牙弓夾板,流質飲食一個月,術后7-10日拆除縫線,不適隨診!2015年5月25日出院醫囑載明:“7-10日后拆線,密切觀察病情,不適隨診!苯浝ッ魇腥肆Y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該事故傷害屬于工傷。2015年10月28日,經昆明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認定,原告于2014年10月16日,因工傷導致左下頜骨體部骨折,傷殘等級為九級,護理依賴程度為能自理。原告在被告工作期間斷斷續續接觸司爐工和白肥烘干的工作,其后于2015年7月28日至2015年8月6日及2016年8月29日至2016年9月9日在云南省第三人民醫院對塵肺進行檢查及治療,2015年8月6日出院記錄載明:“出院診斷:肺部感染;塵肺待診斷!2015年9月9日出院診斷證明載明:“出院診斷:塵肺壹期并感染;出院后注意事項:予出院帶藥;定期復診,不適隨診!2015年8月6日原告為治療肺部感染,向云南省第三人民醫院支付醫療費8886.69元,其中統籌金額為5850.24元。2015年11月26日原告在云南省第三人民醫院經職業病檢查診斷為塵肺壹期。其后原告為治療塵肺支付醫療費521.72元。經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原告的塵肺壹期屬于工傷,2016年8月2日,經昆明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原告因工傷導致矽肺壹期伴輕度低氧血癥,傷殘等級為六級,護理依賴程度為能自理。之后,被告為原告申請了工傷保險待遇,經昆明市西山區社會保險局審核,針對原告面頜損傷九級傷殘昆明市西山區社會保險局支付被告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9711.2元(包括勞動能力鑒定費300元);針對原告塵肺六級傷殘昆明市西山區社會保險局支付被告一次性傷殘補助金38056.8元(包括勞動能力鑒定費300元)。自2014年10月16日發生事故后,原告即未到被告處上班;被告在此期間共向原告支付工資共計28082.09元;其中2014年11月至2015年10月工資為22363元。 庭審中,原告表示面頜損傷于2015年5月治療終結。對于原告2013年10月至2014年9月的月平均工資,原告認可仲裁裁決書確認的數額2984.21元;被告則認為仲裁裁決書確認的數額為應發數額,應以實發數額為準。 本院認為:合法的勞動關系受法律保護,勞動者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的,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本案中,由于原告面頜損傷及塵肺經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為工傷,故原告依法享有工傷保險待遇。昆明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于2015年10月28日認定面頜損傷工傷傷殘等級為九級;于2016年8月2日認定塵肺工傷傷殘等級為六級。對于原告主張的面頜損傷一次性工傷補助金26338.77元及職業病一次性工傷補助金51570.4元。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六條:“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及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钡囊幎。故對于面頜損傷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原告9個月的本人工資,對于塵肺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原告16個月的本人工資。對于應當支付原告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的金額,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四條第二款:“本條例所稱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痹撛吕U費工資應為職工的應發工資,且針對云南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的仲裁裁決,被告并未向本院提起訴訟,視為被告對該仲裁裁決予以認可。故對于被告應以實發工資為準的抗辯,本院不予采信。原告于2014年10月16日受傷,受傷前12個月平均工資為2984.21元,故應向原告支付面頜損傷一次性傷殘補助金26857.89元(2984.21元/月×9個月);塵肺職業病一次性傷殘補助金47747.36元(2984.21元/月×16個月)。雖然昆明市西山區社會保險局審核針對面頜損傷及塵肺應支付原告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額少于本院認定的金額,但由于昆明市西山區社會保險局審核發放的金額是根據被告提交的工資情況予以認定,存在被告向昆明市西山區社會保險局提交的工資情況與原告實際應發工資不一致的情況,故應以本院核實認定的金額為準。由于昆明市西山區社會保險局已將面頜損傷及塵肺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支付給被告,但被告未將該費用支付給原告,故應該由被告向原告支付面頜損傷一次性補助金26857.89元及塵肺職業病一次性傷殘補助金47747.36元。 對于原告主張的面頜損傷及塵肺職業病停工留薪期間的工資差額43911.55元。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痹桓婢J可原告自第一次面頜受傷后(即2014年10月16日起)就再未到被告處上班;且被告向原告支付自2014年10月至2016年12月期間工資共計28082.09元。原告分別兩次入住昆明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對左側下頜骨骨折進行治療;對于面頜損傷,原告住院天數共計26天,結合原告的出院診斷及出院醫囑,且原告不屬于可以延長停工留薪期限的情形,故本院酌情認定原告因面頜損傷的停工留薪期為3個月。之后,原告于2015年7月28日至2015年8月6日對肺部感染進行住院治療,于2015年11月26日經云南省第三人民醫院確診為職業病塵肺壹期。其確認為塵肺后于2016年8月29日至2016年9月9日對塵肺進行住院治療,對于肺部感染及塵肺的治療,原告住院天數共計20天,結合塵肺的診斷證明及出院醫囑,同時,原告未向本院提交證據證明其屬于可以適當延長停工留薪期限。因此,本院酌情認定原告因塵肺的停工留薪期為1個月。故原告停工留薪工資待遇為11936.84元(2984.21元/月×4個月)。被告自原告受傷后(即自2014年11月起至2016年12月止)每個月均向原告支付工資,期間支付工資共計28082.09元,由于被告支付的工資總額已超過應支付原告的停工留薪期間的工資待遇。故對于原告主張的停工留薪期的工資差額,本院不予支持。 對于原告主張的生活補助,由于原告主張的生活補助費沒有法律依據,故對于原告主張的生活補助費,本院不予支持。對于原告主張的二次手術護理費,經鑒定原告護理依賴程度為能自理,故原告主張二次手術護理費不符合法律規定,本院不予支持。對于原告主張的交通費,原告就醫治療均在統籌地區內,故原告主張的交通費不符合法律規定,本院不予支持。對于原告主張的職業病檢查費521.72元及原告支付的醫療費3036.45元,以及鑒定費600元。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第三款的規定:“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睂τ诼殬I病檢查費的發票,被告予以認可,且屬于對職業病的治療,故本院予以支持。對于醫療費,由于原告支付的是其2015年7月28日至2015年8月6日對肺部感染治療的醫療費,不屬于對職業病的治療,故本院不予支持。對于鑒定費,由于被告未依據昆明市西山區社會保障局的審核支付原告面頜損傷及塵肺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且被告對該費用予以認可,故對于鑒定費的訴訟請求,未違反法律規定,本院予以支持。 據此,依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六十四條,《云南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第十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一、云南銅業勝威化工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原告寧某某面頜損傷一次性傷殘補助金26857.89元、塵肺職業病一次性傷殘補助金47747.36元、職業病檢查費521.72元、勞動能力鑒定費600元。 二、駁回原告寧某某的其他訴訟請求。 如果未按照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金錢給付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 雙方當事人均服判的,本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若負有義務的當事人不自動履行本判決,享有權利的當事人可以在本判決規定的履行期限屆滿后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申請強制執行的期間為二年。 審判員 吳 某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六日 書記員 溫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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