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職工發生工傷后,對于領取相關待遇的銀行賬戶,有哪些規定? 答: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于印發廣東省工傷保險基金省級統籌業務規程的通知》(粵人社規〔2019〕22號)第一百六十六條規定: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將符合工傷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的待遇,通過社會保障卡或符合條件的銀行卡或存折直接支付工傷職工或工亡職工的供養親屬,由用人單位墊付的除外。 用人單位墊付的工傷費用,符合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申請工傷保險基金償還,并提交相關墊付的工傷醫療票據等憑證。 工亡職工的喪葬補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應直接支付至工亡職工近親屬共同指定的一個銀行賬戶,賬戶可視情要求公證。 同時2021年6月15日印發的《關于落實工傷保險待遇社會化發放的通知》(粵社保函〔2021〕228號)第二點規定“在業務應用上,從滿足人民群眾美好生活需要出發,充分發揮社會保障卡身份憑證、信息記錄、自助查詢、繳費和待遇領取等功能,以待遇領取用卡為抓手,逐步實現工傷保險各業務環節全面應用社會保障卡! 工傷賠償是怎樣的???戳此:智能AI工傷計算器自助秒算賠償! 工傷賠償標準網(www.islabarros.com)專業工傷、專注工傷 工傷就上工傷賠償標準網你的賠償超乎你想象! 深圳及其周邊地區免費咨詢微信:gspc12333。 到店免費計算工傷賠償送禮品!地址:深圳市龍崗區龍城街道龍崗大道2002號千百年商業大廈17樓(愛聯地鐵站A出口即到) 綜上,在相關應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各項工傷保險待遇未由用人單位墊付的情況下,工傷(亡)職工或其近親屬應提供已激活金融功能的社會保障卡作為領取工傷保險待遇的銀行賬戶。 對于用人單位墊付的醫療待遇和一次性待遇,在用人單位提供工傷職工或供養親屬簽名的墊付材料的情況下,可按規定發放給用人單位。工亡職工喪葬補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支付至工亡職工近親屬共同指定的一個銀行賬戶。工傷待遇發放到用人單位賬戶的,用人單位應當在收到待遇資金一個月內將相關待遇(不含單位墊付費用)支付給工傷職工或供養親屬本人,并將工傷職工或供養親屬本人簽名的佐證材料于支付后的10日內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存檔。 |